这就如同荀子所说,君好比舟,人民好比水,水则载舟,水则覆舟[37],君主的统治完全靠人民的力量,人民可以使君主统治,也可以将其颠覆。
自然科学的方法是将孔子作为过去了的存在,进行所谓客观的描述,与现在和未来毫无关系,历史的研究虽然遵循一些原则,但是将孔子作为历史过程中的活生生的人,借记忆来记述,他不仅关连到现在和未来,而且关连到我们的内在的心境[5]。80年代以后,孔子的地位开始发生了变化。
但是,他们首先需要面对佛家和道家提出的挑战。孔子的学说是不是宗教,这个问题从西方天主教传入中国之后就提出来了,记述孔子言论的《论语》也由于当时著名的传教士利玛窦、理雅各等人先后翻译成拉丁文、法文、英文而传播到西方,并受到高度重视。王弼的一个重要思想是性其情,即以理化情,以情顺理,实现二者的统一。但王弼则主张二者的统一,因此认为圣人有情。中国人失去了文化认同感,人的尊严受到严重打击,竟不知如何做人。
事实上,儒、佛、道从一开始就是互相影响、互相吸收的。至于墨家的认识论和逻辑思想,则代表了中国文化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方向,但是,除了其中的某些部分被儒家荀子吸收之外,并未得到进一步发展。除了一般地承认情感在人的境界中的地位之外,冯先生特别重视道德境界与天地境界中的情感问题。
在这个问题上,冯先生与金岳霖先生有共同的观点。从这一点上说,康德的道德哲学确有未见及的地方。康德提出了人是目的的伟大学说,但是他并没有在他的纯粹实践理性中将这一学说贯穿到底,他将道德情感限制在心理的范围之内,视为经验的实然的,因而不能成为道德理性。冯先生虽然吸收了西方哲学的许多观念和方法,特别是逻辑分析的方法,但他还是接着中国哲学的这个传统讲。
冯先生对哲学有一个基本的看法,即认为哲学是人类精神的反思[3]。只有作为整个的人,才能将理智与情感统一起来。
此种情感,可以说是道德行为中底‘人底成分。用诗的方式表达意思,意思不止于所说者,读者因其暗示,可以得到其所说者以外的意思,其中有些可能是说者所初未料及者。冯先生举出道、太极、仁等名词概念为例,说明这些名词概念如何不容易翻译成西洋文字,译者只能以音译了之,就很能说明问题。这些论述实际上就是讲情感的问题。
根据人情即情感而制定的礼,就是道德理性,这实际上就是说,情感可以是理性的,所据以制定礼的情感就是道德情感。但是,当谈到哲学的实质问题即精神境界问题的时候,他并不认为概念的了解是唯一的。金先生之所以以中国哲学中的道为其哲学的最高范畴,是因为在他看来,不仅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似乎是道,而且思想与情感两方面的最基本原动力似乎也是道[7]。既然任何哲学都不能脱离民族的精神生活及其语言,任何哲学都是民族的哲学,而民族的不是一个抽象的、空泛的概念,它是有具体的、真实的存在的。
理性虽然是形式,但是,当人们在实际生活中照理性行事的时候,它就不只是一个形式,它是有实际内容的。他不仅是为公的,而且是超越道德的,是天地万物一体的。
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贡献,对于今人树立生态观念,解决十分严重的生态问题,提供了非常珍贵的精神指导。[21]《全集》,第五卷,第310页。
[9] 冯先生很重视概念,重视概念的认识和分析,并以此作为写作《新理学》的主要方法。他所说的表面和里面,颇有意思。冯先生对美有一基本看法,就是美涵有人的赏识,因而具有主观的成分,或者说,凡能使人有某种快感的性质是美,快感也有主观的成分。他虽然吸收、运用了维也纳学派的分析方法,但并不是以此为目的的。对于程颢的公而以人体之谓之仁之说,也很欣赏,认为仁者不但以公为心,而且对于别人的情感,有一种体贴。[10] 这说明为公还是为私的问题,是一个情感问题,对于这样的情感的自觉,就是人的自我直觉,即自知其有这种情感。
在实际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完全的人,但这是人如何做人的目标,也是做人的标准。冯先生在《新理学·艺术》中说,艺术对于人的力量是感动。
[3]《全集》,第八卷,第15页。哲学概念是用民族语言表达的,而民族语言中的字所表达的概念,可有多种意义、多种用法。
他对于程颐所说的医言手足麻痹,谓之不仁,此言最善名状之说,非常欣赏。冯友兰的哲学就是接着中国哲学史上的程朱派的。
这些都是形而上学的对象[17]。到了天地境界,仁具有更大的意义,即超社会道德的意义,这就是万物一体、浑然与物同体的境界。就经验而言,也不仅仅是先念理性用之于其上的所与,它还有更重要更广泛的意义。在哲学中,除了所指的意义之外,某字某概念还有许多余义,正是这些余义,能引起人的许多情感上底联想[4],而这些联想,可以给人以一种情感上的满足。
[4]《全集》,第五卷,第276页。《南渡集》中有《论风流》一文,就是讨论人格美的,也是讲精神境界的。
道德境界中的人,也有忧与乐,但他的忧与乐也是为公的,为天下的,他是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。但他同时又注意到西方人所说的理性。
这就从哲学上解决了人与宇宙自然界的关系,而不必诉之于宗教。但他也有一种强烈的诉求,表达了他对哲学的看法,这就是:我不仅在研究的对象上求理智的了解,而且在研究上求情感的满足。
感觉并不是概念认识,却能达到一种境界,并能激发人心而有一种与此相应的情感,这种情感显然具有超越意义。但诗不是用逻辑语言即概念表达的,有一种所谓哲学诗或说理诗,就是用哲学概念再押上韵写出来,其实这并不是真正的诗。诗的语言是直接以可感觉者,表显不可感觉,只可思议者,以及不可感觉,亦不可思议者。[9] 冯友兰:《新原人·觉解》,《全集》,第四卷,第472页。
[17]《全集》,第五卷,第232页。在我看来,深情和玄心实际是相通的,前者是从情上说,后者是从心上说的,心虽然可以兼情而不止于情,但在这里主要是指情而言的。
他并不认为,有了理智的了解,就必然产生情感上的满足,比如维也纳学派,求逻辑的真,就未必有情感的满足。照冯先生所说,境界靠人的觉解,觉解不同,宇宙人生对于人的意义也就不同,境界也就不同,觉解越高,境界也就越高。
[13] 他的境界,就是仁者的道德境界。比如就第一点说,真风流的人,必有玄心。